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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委托授权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释义
    一、委托授权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授权委托书需要注意几点:
    1、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信息要明确,并且需要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签字;
    2、委托的事项要自委托书中明确;
    3、委托人授予给受委托人的权限要在委托书中明确;
    4、委托的时限要明确;
    上述事项同时具备,委托书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如果到政府部分办理相关事项,可能还需要将委托书公证。
    二、委托的权限范围
    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代理权分为两种:
    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
    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进行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什么
    对于指定代表人或者是委托代理人具体的含义是什么,就是指的基于当事人或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其他的人员代为行使诉讼的权利,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人就是指的通晓法律的人士或者是律师。
    委托的代理人还有其自身的特点,是与法定代理人不同的:
    第一,代理人行使代理权的行为发生是基于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是法定的代表人进行授权的,而不是通过法律的规定来进行。
    第二,对于代理的事务或是权限,一般来讲除了在法律中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就是由被代理人自行决定,而对于委托的代理人行使其代理权的范围,是由被委托人进行指定的。
    第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是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诉讼的情况,必须要向接受诉讼的人民法院递交委托书。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就是声明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诉讼文书,在递交委托书之后,委托的代理人就获得了委托代理的资格,这就是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时的一种证明文书,证明委托人代为行使诉讼权利。
    对于出现委托他人代为行使诉讼权的,必须是要向法院递交由委托人的签名或者是经过授权后的委托书
    在授权委托书中还要有的内容就是,注明委托的事项还有授予代理人的权限,对于一些特殊的法律行为比如诉讼代理人代委托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这样的一些行为,是需要委托人进行特别的授权。
    如果是侨居在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从国外发来交予人民法院的委托书,相关的文件就必须要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领事馆进行证明,如果是这样的情况而没有领事馆的就应该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驻该国的领事馆进行证明,然后再转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的领事馆再对与委托人的代理人授权书进行证明,或者是由当地爱国的华侨团体对于委托授权书进行证明。
    对于存在委托代理这样的行为就是为了在诉讼中为当事人提供方便,以便维护其合法的权益的一种代理制度。
    在实际的生活之中,这样的代理制度,经常能够帮助那些当事人因为某些原因难以亲自进行诉讼的情况,或者是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和诉讼的经验,需要他人对于诉讼进行帮助的,而这就需要委托他人进行代理诉讼。而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进行诉讼,还可以充分的行使其诉讼的权利和诉讼中应该履行的义务,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伸张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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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