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低风险区采取的措施是严防输入,对来自中风险区和高风险区的人员要给予必要的健康服务,低风险区的医疗机构要加强规范管理发热门诊、呼吸道门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中风险区域采取的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在低风险区域采取的措施基础上,做好医疗救治、疾控预防等物资、人员的准备,对于发现的疫情要精准确定隔离场所和管控人员;高风险地区要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