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双方都同意了也不是可以立刻就离成,因为《民法典》实施后实行了离婚冷静期的制度。所以只有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后才能再到婚姻经过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才完成离婚。如果三十天冷静期到期后,双方没有未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