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的情形有()。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的情形有?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的情形有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这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另外我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第三十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的程序,并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冻结通知书后,应当立即予以冻结,不得拖延,不得在冻结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冻结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第三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冻结的账号和数额;(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您明白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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