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宿舍死亡属于工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是下班时间自己在宿舍内突发疾病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承担责任。上班时间包括正常上班时间和加班时间。员工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病或者是在加班时间发病,享受的待遇也不尽相同。工伤指的是员工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由于外在不良因素造成的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一、在工作岗位上病到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 我国2011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如果当即死亡或突发疾病后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视同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否则,不应当按照工伤对待。 实践中,在工作场所发病一般按非因工处理。但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工作紧张的情形一般指: 在发病前一段时间内,产量超过平常数量,连续超正常工作负荷工作; 由于工作需要,加班加点,连续超时工作; 身体有病,医生开有休息假条,但领导布置有紧急任务,不能休息或去治病的。 需要注意的是:处理这类问题时,一般需要有工伤保险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对发病是由于工作紧张因素造成的证明。 二、上班时间内发生疾病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内发生疾病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 2、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 7、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在岗期间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 要看具体情况,有些能。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如果当即死亡或突发疾病后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视同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否则,不应当按照工伤对待。 实践中,在工作场所发病一般按非因工处理。但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工作紧张的情形一般指: 1、在发病前一段时间内,产量超过平常数量,连续超正常工作负荷工作; 2、由于工作需要,加班加点,连续超时工作; 3、身体有病,医生开有休息假条,但领导布置有紧急任务,不能休息或去治病的。 4、需要注意的是:处理这类问题时,一般需要有工伤保险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对发病是由于工作紧张因素造成的证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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