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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要求只能在星期一和星期五才能辞职,这是合法的嘛?
释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职,公司不能擅自拒绝。员工应保留提交辞职信的证据,以免公司否认。违反规定的员工可被公司拒绝离职手续,公司可将其视为旷工违纪辞退。
    法律分析
    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是辞职的金科玉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交书面辞职信;(二)辞职信只是作通知作用,公司没有权利不同意;(三)员工要能够证明自己书面提交过辞职信。单位收到员工的辞职信后,有时候会觉得与其让你在公司继续待30天,还不如让你立刻离职,以免接触更多业务机密。对此,员工可以拒绝。因为单位不能擅自剥夺员工30天工作、获得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很多员工会依法提交辞职信,但是往往忽视了保留自己已提交的证据。当30天一到,员工要求离职时,公司否认收到过辞职信,这样员工就非常被动。留下证据一可以要求收到者签收,二也可以通过挂号信、可靠的快递等方式寄送辞职信。有些员工不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口头通知后一走了之,这是违背职业道德的。公司遇见这样的员工,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提前通知期内拒绝为其办理离职手续。正规的公司,应该在员工口头表态时当即告知员工辞职的正常途径。若员工一意孤行不来上班,公司可以视为旷工将其违纪辞退。
    拓展延伸
    公司规定辞职只能在星期一和星期五,是否违反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规定辞职只能在星期一和星期五的做法存在一定的争议。劳动法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包括辞职的自由。然而,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辞职的具体时间限制。因此,公司要求只能在星期一和星期五才能辞职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中对劳动者辞职自由的保障。如果员工因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不公平待遇或违法解雇,他们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救济。建议公司应该遵守劳动法,尊重员工的辞职权利,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结语
    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根据该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信只是通知作用,公司无权不同意。员工应确保能够证明自己已书面提交辞职信。单位不能擅自剥夺员工30天工作、获得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员工应保留提交辞职信的证据,如要求收到者签收或通过可靠的方式寄送。公司应在员工口头表态时告知辞职的正常途径。违反法律规定的员工可以被视为旷工并违纪辞退。建议公司遵守劳动法,尊重员工的辞职权利,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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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5: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