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补贴怎么申请 |
释义 | 学生补贴的申请如下: 1、想申请贫困补助,就需要先提出个人申请,贫困申请书,写清楚家庭贫困的原因,看看是否符合贫困补助条件; 2、申请的学生必须有户口,提交个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交户主的户口页; 3、提出申请后,班主任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学生贫困生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然后自己开一张有村、乡或镇、县民政盖章的三级贫困证明,拿到学校去申请。贫困证明是最主要的依据; 4、发放贫困补助。 一、资助范围 学前教育资助实施范围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按照《枣阳市普惠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枣教文【2018】24号)要求,按规定程序认定为普惠性质的幼儿园。 二、资助对象及资助条件 学前教育资助对象为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优先享受资助。 三、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每生每学期500元),用于普惠性幼儿园受助儿童在园的保教费和伙食费补助。 学前教育资助金按学期发放。 四、资助工作流程 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在园儿童及家庭经济变动情况进行必要调整的评定。 1、符合学前教育资助条件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提交《湖北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认定确认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幼儿园受理幼儿家长提交的资助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在幼儿园及幼儿家庭所在行政村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将初评的受助学生名单、补助标准等情况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按实际受助儿童情况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受助儿童汇总表》(连同印证资料上报镇(办、区)中心学校(市直幼儿园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各中心学校对本镇(办、区)受助幼儿资格进行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拟受助幼儿名单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幼儿名单。在确定受助幼儿名单后,各幼儿园不得私自变更受助名单,如需变更受助名单的必须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学前教育资助以银行储蓄卡形式发放。各幼儿园要为每位受助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办理银行储蓄卡。 6、中心学校接到市财政下拨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助金打到受助幼儿银行卡中(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不得通过银行工作人员、学校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个人账户转发资助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学前教育资助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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