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在签约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会导致缔约过失责任,如恶意磋商、未披露信息和不知法律风险。为避免缔约过失纠纷,企业需确定责任范围和划分责任界限。缔约过失责任应包括签订合同、解决纠纷的支出和未达到正常合同收益等造成的损失。 法律分析 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前提是企业在签约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恶意磋商行为;(2)未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3)不了解利用缔约过失责任维护权益的法律风险。为避免缔约过失纠纷,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一)确定责任范围,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缔约过失责任范围应包括签订合同、解决纠纷的支出、未达到正常合同收益等造成的损失,这些应是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在权利人请求赔偿时应考虑。(二)划分责任界限,主要依据当事人主客观过失原因划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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