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居住登记证明及条件 |
释义 | 居住登记的主旨是: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登记,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提交相关资料和照片,办理居住证,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居住证是中国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的尝试,为技术移民制定办法,最终形成国家“绿卡”制度。办理条件包括年满16周岁、暂住30日以上等,具体办理流程因地而异,申请人应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居住登记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 1、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2、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 3、提交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居住证办理需要健康证,健康证可以到最近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工作单位所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如体检结果合格,即可取得健康证明。 办理居住登记的方法是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 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居住地的成立不需要满足经常居住地的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标准,但是仍需要居住到一定的合理期限,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 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其办理条件是没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拟在本市暂住三十日以上、年满16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7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可以自愿申领;符合救助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不申领居住证或者拟在居住3日以上30日以内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登记。 另外,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所以办理流程都不一样,不过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结语 居住登记办理需要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提交相关资料并提供居住证专用照片。办理时可前往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居住证是中国借鉴绿卡制度的一项尝试,为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提供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具体办理流程因地而异,申请人应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并承担责任。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时间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居住证制度积累了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的经验。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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