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什么规定的程序 |
释义 |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党章规定,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成为预备党员的条件:1.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 2.本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是从事社会主义建设的劳动者; 3.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不只是在口头上的,更重要的是有决心和行动; 4.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这是列宁主张的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问题,只有全体党员都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才能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党才有战斗力;                                                                        综上问题所述,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建议有意向参选党员的朋友严格按照党政规定的流程办理。 【法律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九条,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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