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是否违法 |
释义 | 无效婚姻没有犯法一说,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主张无效婚姻只能经过法院依诉讼程序办理。 虽然两个人的婚姻关系不成立,但是如果在这段时间,不合法的同居期间内两个人生下了孩子,也是不能够说明这段婚姻是有效的。那这个孩子就算是非婚生子女,即便如此法律也会保护这个孩子的合法权益,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还是有的,相应的抚养义务和其他的人身权利是必须的,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一、假身份证领结婚证,现在如何结束婚姻,我是女方 使用假的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的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所谓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只要是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 二、离婚案件无效的法院怎么判? 无效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确有无效婚姻的情形的,判决婚姻无效;如果没有法定情形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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