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一生可以取几次没有限制,但提取必须符合条件,不能随便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退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定居国外、港澳台地区;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等。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才能获得公积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