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共有产权房应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一般判归一方所有并需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决定。 法律分析 夫妻共有产权房离婚时,应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房屋归属于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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