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层法院有刑事法庭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有。县级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但是有些案件除外,参考如下:县级法院也即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包括两个条件: 1、是普通刑事案件。 2、是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案件。普通刑事案件是指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外国人犯罪案件之外的案件。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普通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审判。虽然属于普通刑事案件,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要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审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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