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抚养费的支付年限是多少 |
释义 | 1.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抚养费支付年限是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2.但对于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若其能够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维持其在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一、孩子上大学必须要给抚养费吗 子女上大学对于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则一般是不需要承担抚养费的。根据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可不可以向法院申请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可以向法院申请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是要不要一次性付清的决定权在支付方。 如果支付方答应而且在有经济条件的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的,法院会给予支持;如果支付方不同意一次性付清的,抚养费还是会按照规定的定期给付。 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三、孩子对父母的抚养权终止什么时候开始 对子女的抚养在子女十八周岁的时候终止。但若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已满十八周岁,尚不能自理生活的,父母仍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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