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确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为,如果行为人所造成公私财物的损失在五千元以上的,符合该罪的立案数额标准,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一般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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