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收学生是不是属于徇私舞弊罪 |
释义 |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是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行为而有意实施。客体上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客观表现为徇私舞弊,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学生,为私利,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学生等行为。 一、渎职犯罪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三十五个罪名。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分为以下三类犯罪: 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 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 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 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二、我国刑法非法征收土地罪的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构成要件为: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 三、哪些特定行为构成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口挡案、考试成绩等,弄虚作假招收公务员、学生的;2、徇私情、私利,三次以上招收或者一次招收3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3、因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4、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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