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先施工后招标,这是违法行为。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 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 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 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 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 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 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