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具体如下: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假冒伪劣商品的特征是具有不真实性因素和社会危害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