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有房贷的房产,婚后想夫妻共有怎么办 |
释义 | 借款人在还清贷款、取得房产证、注销他项权证后方可办理加名等手续,无权变更住房产权所有人姓名,也不能办理抵押转让买卖等手续。此外,婚内财产协议也可约定房产归属,但不能以离婚为条件。 法律分析 一方还完款,取得房产证,或者做一个夫妻协议也可以。借款人无权变更住房产权所有人姓名,不能办理抵押转让买卖,加名字等手续。办理加名前需要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解压,注销他项权证,才可以办理变更。还有一种就是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产给一方,没过户也有法律效力。同样,这个协议不能以离婚为条件。 拓展延伸 婚姻中的财产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婚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财产协议来解决。如果婚前已经有房贷的房产,婚后想夫妻共有,需要在财产协议中详细规定。此外,在婚姻中如何处理财产的问题也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定。如果婚姻中出现财产纠纷,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在处理婚姻中的财产问题时,需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意愿,避免因财产问题而影响婚姻关系。 结语 婚姻中的财产问题需要通过签订财产协议来解决,如在婚前已有房贷的房产,需在协议中详细规定。不能变更住房产权所有人姓名,办理加名需还清贷款并拿到房产证解压,注销他项权证。此外,婚姻中的财产问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规定,如出现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需注意维护自己权益,尊重对方意愿,避免影响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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