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时受害方不签字,交警部门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向另一方当事人出具一个单方面的事故认定书,该车主可以据此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