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集体户口离婚办理手续 |
释义 |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到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对资料、夫妻关系是否已破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可以在30天离婚冷静期后领离婚证。双方领到离婚证后,夫妻关系就已解除。 一、办理离婚证要去哪里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以及夫妻双方各三张两寸的证件照片。另外,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1、首先,夫妻双方要订立好离婚协议书,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合意;2、夫妻双方订立好离婚协议书之后,应当依法亲自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应当出示让述证件材料;3、当事人申请完成后,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查;4、对于审查通过的,男女双方可以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一般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各自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两寸免冠照片。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后,认定符合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待其过完离婚冷静期后,依法为其办理离婚手续,分发离婚证。 三、双方自愿离婚流程 我国的民法典对自愿离婚的流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对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对离婚材料和夫妻之间的感情等审核完毕后,会在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给双方分发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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