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为一万元的,案件受理费一般为50元。案件受理费,又称“国家规费”,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海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时,依法由原告预交的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