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具体来说就是和你一起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本科以下上学的子女),整个家庭的人均收入必须低于低保线,低保线是各省市按年自行确定,每年都不一样。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