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精神病人怎么办理离婚一方患精神病离婚要注意什么 精神病人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 处理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需注意两个程序方面的问题: 1、精神病人的诉讼能力问题。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 2、结案方式的问题。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必须由离婚当事人本人表明是否愿意离婚,而患精神病的离婚当事人本人如果无诉讼行为能力,这类案件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必须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处理。 一、怎么为精神病人确定监护人 设立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对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首先须确认当事人为精神病人。但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宣告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法院的职权,其他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具有这一职权,而且法院的这一职权不能主动行使,必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某一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法院受理后应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审理中法院应当首先确认被申请人为精神病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起诉书怎么写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诉状参考格式: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写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相关证据如诊断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