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婆房产赠与儿媳协议 |
释义 | 如果当事人想将自己建设的房屋,赠予给儿媳一个人,而并不是夫妻双方,赠予合同无须儿子签字,也无须其它人同意。写好赠予协议,标明只赠予给儿媳一个人,然后双方进行公证,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 一、房子在公婆名下离婚女方是否有产权 女方没有产权。房产权证的判定以房屋登记为标准,若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公婆的名字,一般认为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公婆共有的财产,与儿媳无关,无论是否离婚,儿媳不拥有该房屋的产权。若是该房屋为儿子儿媳付款购买或者还贷的,可以主张相应的债权。 二、女儿房子过户给母亲费用 1.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2.房产过户流程。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三、公婆有权赶儿媳妇走吗 如果儿媳住的房子的所有权属于公婆,则公婆有权赶儿媳走。因为公婆对于自己的房子有处分权,可以决定是否让儿媳住;如果儿媳住的房子不属于公婆,而是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儿子、儿媳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则公婆没有权利赶儿媳走。 如果公婆是出于让儿子儿媳离婚的目的赶儿媳的,则公婆更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因为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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