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一般身高135厘米或体重36公斤以下(大约12岁以下)的小孩,行车都一定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同时一定要让儿童坐在后排,并锁上而儿童锁,以防行车途中发生意外事故; 2、1岁以下婴幼儿要使用反向安装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该安全座椅有椅背、靠垫、颈部安全枕等重重保护,安全座椅会最大程度地吸收了撞击冲力; 3、3岁— 10岁的孩子应该换成前向式儿童座椅。而年龄再大一些的儿童,已经无法坐儿童座椅时,可以选择儿童安全坐垫,儿童被垫高后,即可使用正常的安全带; 4、一般,4岁左右开始需使用增高垫,并要确保安全带的肩带在儿童的肩部,跨带在儿童的胯部; 5、注意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方法是两手按住座椅晃动,前后左右移动不可超过3厘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前排不得乘坐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后排搭载学龄前儿童的,按规定使用专用座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