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根据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为中国什么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
释义
    国家对为中国政治、初中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应当通过两种方式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1、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通过该机构开展活动;
    2、未设立代表机构的,可以开展临时活动,临时活动需要依法备案,开展临时活动应当与中方合作单位合作进行。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或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不得非法从事或资助宗教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