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地提供各种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其中书面证据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根据实践经验,书面证据具有确凿性、可复制性等特点,能够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合同纠纷中提供书面证据十分必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当事人主张其权利存在的,应当举证;当事人对对方的权利存在提出否认的,应当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有提供书面证据的权利,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书面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书信、电报、传真、备忘录、账簿、发票、证件、电子数据和其他可以载明信息的载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书面证据,是指用文字、图表、符号等载明案件事实的文件,主要包括书信、电报、传真、备忘录、账簿、发票、证件、电子数据等。 综上所述,在合同纠纷中提供书面证据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因此在必要时应当提供书面证据,以期获得合同争议的公正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