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担保和债的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债务担保方式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出售抵押物的价格优先偿还; 3、当事人一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对方支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另一方不按照合同支付超过约定期限的应付款项的,占有人有权保留该财产,并按照法律规定优先保留该财产或者以出售该财产的价格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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