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本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犯罪对象不同。前罪的犯罪对象是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注册商标,而后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客观行为不同。前罪的行为属于商品生产环节的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后罪的行为,属于商品销售环节的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既假冒注册商标,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种情况属于《刑法》理论上的吸收犯。假冒行为为主行为,销售行为为从行为,根据吸收犯主行为吸收从行为的原则,对行为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 以任何有偿方式出卖、转让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都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同一种商品。至于这种商品的质量与真正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有无差异,则在所不问。 一、假冒商标罪14万多少钱 假冒注册商标罪涉案金额为14万的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量刑标准如下:1、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销售金额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销售金额数额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