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犯罪证明原件去当地的派出所开。无犯罪前科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当事人可以直接凭个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当事人也可以到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开具证明,由相关负责人盖章签字,然后向社区民警报到并签字盖章即可。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流程如下: 1、首先准备好身份证原件; 2、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无单位的带身份证到村委会或街道办综治办说明来由,综治办工作人员就会拿出综治办人员管理表格,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4、到派出所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民警根据身份证查看档案,看是否有不良记录。查看完毕后,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派出所留底一份; 5、到镇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镇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镇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 6、带上身份证及表格到区政府综治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协助义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