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其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所实施的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分为两种情况,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应该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其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