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传票不会打电话通知本人。 一般情况下,法院传票不会电话通知,而是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件送达、公告送达和委托送达的方式送达法院传票。但是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是可以采取电话的简便方式送达法院传票的。 向法院起诉的具体程序如下: 1.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2.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副本和证据材料。 3.法院经过形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4.当事人在受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5.等候审理判决。 律师说一句:人民法院对于传票的送达有着明确的规定,必需要保证当事人能够收到传票并留存相关送达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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