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不处理户口的事。因为户口是行政管理范畴,离婚是民事范畴,司法不干预行政。离婚以后,如果孩子归自己,孩子的户口又是和自己在一个户口本上,那要迁户的话,就分别去落户和原籍派出所分别问下,开迁入和迁出证明都怎么办,然后照章办事即可。三、见问题是获得孩子抚养权,但孩子户口跟对方在一起,想迁出来,怕对方不配合。这种事非常多,发生争议的,法院不受理户口迁移问题,只能双方协商解决,因此,造成了很多无奈的局面,只有协商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