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以来,对应缴未缴的时间,在计算职工退休待遇时不视为缴费年限,而不涉及工龄计算或更改问题。对于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应以本人档案中的一贯记载或组织结论为准,严禁弄虚作假和随意改动。 对需要更改工龄的,退休工人应报县和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如果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查确属工龄计算有误,更正后可以到社保中心重新计算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