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异地公积金使用证明怎么开?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买房时办理了购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不能直接提取,而应用来冲还贷款。在不办理购房贷款的前提下如果已付清房款并取得产权证,可凭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到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开提取证明,再凭该证明到新购房屋所在区的建设银行提取。如果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直接付给开发商,可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开公积金支取证明,再凭该证明到新购房屋所在区的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9 18: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