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转继承可以吗 |
释义 | 可以,自愿放弃转继承权,只要是自己的真实意愿,自愿放弃转继承转继承权就具有法律效力。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它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权的生效有哪些内容? 转继承权的内容包含:1、转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的情况下发生;2、被转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遗产;4、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丈夫意外去世,前妻和孩子有继承权吗 丈夫意外去世,前妻没有继承权,孩子有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遗产继承权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实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三、如何公证放弃遗产继承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的活动。经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如果被继承人死后遗有多项遗产时(如既有房产又有存款等),声明书应明确放弃继承哪一项遗产。公民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是其自愿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任何在受胁迫、受欺骗情况下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都将视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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