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随军家属社会保险转到地方的流程 |
释义 | 1、参保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到北京各区保中心或分中心提交转入业务申请。 2、社会保险中心在受理员工转入申请后向部队发出联系函。 3、部队在收到联系函后,向我中心邮寄信息表,同时将转移基金汇入社会保险中心账户 4、社会保险中心在收到部队寄来的准确无误的信息表且基金确认到账后完成信息表的录入及审核,审核成功。 需携带的表格及材料: 1.军队后勤(联勤) 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2.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医疗保H险(参保凭证》)原件1份: 注意:如果部队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请一并提交: 3.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I份;: 4.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更信息表》原件1份。 1、军人配偶通过本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将其行政关系调入并将养老保险转入本市,又将养老保险转到军队,或原属本市参保员工将养老保险转到军队的,须提供: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军人配偶养老保险从本市转移到军队的基金转移证明复印件;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 2、军人配偶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军人退出现役进本市其配偶随同安置的,应按国家关于员工跨统筹地区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须提供: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军人配偶调入本市的调动手续原件与复印件;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 【法律依据】: 《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第三条 随军家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奉献,其就业安置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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