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应当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 法律依据: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九条 公民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请的,应当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姓名、民族、从业时间、被认定为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时间等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学习与实践经历; (三)申请人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核心技艺、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授徒传艺、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等情况; (五)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 (六)申请人志愿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履行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义务的声明; (七)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