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孩子享有探望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具有配合的义务。不使子女与父母任何一方的亲情及认知因父母之间的关系改变而缺失。该规定具有强制性,民事主体之间作出的关于探望权的约定不得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即无效。 一、离婚女方有没有探视权 离婚女方有探视权。离婚后无论孩子随哪一方生活,另外一方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外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孩子不认父亲该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不认父亲,父亲可以与孩子沟通,多陪伴孩子,来获得孩子的认可。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离婚的孩子不认父亲可能是女方和孩子说了什么,也可能是男方没有经常探望孩子,导致孩子与其生疏。若是出于以上原因,男方可以和女方好好沟通一下或者时常探望孩子,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