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对无效调解的离婚案件如何判决?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法院对无效调解的离婚案件如何判决? 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况如下: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恶习屡教不改; 4、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的; 7、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的。 法律规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离婚案件调解如何处理 离婚案件是必须调解的,具体由法官安排。庭审程序是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等依次序进行。在法庭调查阶段,先是原告方陈述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然后被告方答辩,法官会根据双方的陈述询问与案件相关的事实。然后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证据出示完毕后根据争议问题进行辩论,在辩论后,会给你们最后陈述的机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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