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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