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刑事辩护中有效地利用检察机关的证据和质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辩护中,充分利用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和质证可以对被告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被告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辩护,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和质证以证明自己的无罪或者减轻罪责。同时,被告也可以利用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和质证来推翻指控或者减轻罪责。因此,如何有效地利用检察机关的证据和质证成为刑事辩护的重要课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从有利于人民社会主义事业的角度出发,坚持依法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原则,认真贯彻证据确实、罪刑相当、程序合法的基本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可以聘请辩护人进行辩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搜集证据,并在审查起诉时,将有利于被告人辩护的证据提供给人民法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接受调查和作证,应当如实回答问题。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所提供的证据有异议的,有权提出质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确定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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