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收养年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一、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吗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如果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则可以不受只能收养一名的法律限制。此外,继父或者继母征得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且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二、过继子女需要那些条件 过继子女收养人的条件有: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送养人的条件有: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最多可以收养几名子女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1、收养孤儿院、残疾儿童或者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子女人数的限制。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3、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4、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