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养属于婚姻家庭的范畴,收养登记与婚姻登记一样属于身份登记,收养登记由民政部门负责。《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从实际出发,为了方便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登记,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这里的县级人民政府指的是县级政权,而不是指人民政府的行政级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