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出资买房给子女是赠与,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为父母出资是为了让子女过上美好生活,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不公平。 法律分析 这种情况下,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这样分配的原因是考虑到中国的国情,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是为了让子女过上更好的生活,他们会倾其所有来帮助子女购房。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不公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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