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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拒绝当场缴纳罚款有哪些法律后果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的情形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对在哪些情形下才可当场收缴罚款严格规定: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二、当场处罚的流程是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4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2、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三、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性质不同: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
    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
    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据不同: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相对人如果认为工作人员作出的罚款决定是有错误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只要工作人员做出的当场罚款的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罚款是强制性的,行政相对人不交也有相应的制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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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3: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