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初次违法,情节较轻,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处警告。 2.再次违法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3.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情节较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多次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或者因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2)经公安机关制止,不听劝阻的。 (3)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造成危害后果的。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