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补办地点有哪些? |
释义 | 办理身份证遗失补办的流程:找户籍民警开具补办证明,携带户口簿、补办证明、照片回执单、申领登记表到办证窗口,民警审核手续,合格者缴费领取领证通知单,不合格者被告知原因,凭通知单到指定地点领取身份证。 法律分析 1、到辖区派出所找户籍民警,由对方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办证明; 2、带本人户口簿、补办证明、采集人像信息(身份证照片回执单)、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递交到办证窗口; 3、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4、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不合格: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 5、按照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办理证件地点,领取居民身份证。 拓展延伸 身份证遗失后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身份证遗失后,您需要尽快采取以下步骤办理补办手续。首先,您应该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随后,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包括补办申请表、遗失声明等。接下来,您需要缴纳相应的补办费用,并等待公安部门的审批和核实。一般情况下,补办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您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办理进度。最后,当您的补办申请获得批准后,您可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身份证。请注意,补办身份证是一项重要的手续,务必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办理,确保您的身份信息安全和合法性。 结语 请尽快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办理身份证遗失的补办手续。您需要携带户口簿、补办证明、采集人像信息和填写申领登记表等材料。经过窗口民警的审核,如符合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根据通知单上的要求,按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请确保按照规定流程办理,保障您的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